防爆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防爆电动葫芦重量轻、体积小、起重量大。当厂房内充满爆炸性混合物时,是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生产率的有利工具。是生产的机械设备。防爆电动葫芦的环境和机械防爆要求如下:
1、湖北防爆葫芦通常在室内操作。工作环境温度—20℃—4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2、防爆葫芦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工作时,其工作区域为GB3836 1区或14-2000区2区。
3、防爆葫芦在可燃粉尘环境下工作时,其工作区域为gb12476 3-2007规定的21区或22区。
4、湖北防爆葫芦的使用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设施。
5、为防止因机械摩擦或碰撞引起火花和危险温度引起的危险,对防爆葫芦有相对摩擦运动的外露部分,如绕组,应采取限速措施或其他防爆措施。钢丝绳与卷筒或链条与链轮的线速度和防爆葫芦小车在轨道上的运行速度不应大于25m/min。
6、湖北防爆葫芦启动、制动应平稳,避免产生视觉火花。
7、钢丝绳或链条应有可靠的润滑。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现象,外露可能产生摩擦危险火花的钢丝应及时更换。
8、当同一轨道上有两台以上防爆葫芦时,防爆葫芦之间应加装防撞缓冲装置。
9、挂钩装置的外表面应设有“禁止碰撞”的警告标志。当防爆等级为IIC时,吊钩应采取防止撞击或摩擦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10、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工作制动器应为防爆制动器,在可燃粉尘环境中使用的制动器应安装在防尘外壳内。如果安装了制动器,则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11、安装离合器时,离合器应采取防爆措施。
12、防爆葫芦维修用工具的性能应符合GB/t10686的规定。